1. 法改正の光と影:『不同意性交等罪』は「無罪の壁」を打ち破れるか?
2023年,日本刑法对性犯罪相关条款进行了重大修订,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便是将原有的“强制性交等罪”更名为“不同意性交等罪”。这一变革,被寄予厚望,旨在打破长期以来困扰性侵案件的“无罪之壁”,更好地保护受害者权益。然而,这场法改正究竟是破晓之光,还是仅仅在旧有困境上投下新的阴影?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这一尖锐的问题,在新法实施后,依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。
在此次修订中,最核心的变化在于对“性同意”的认定标准。旧法通常要求证明加害者使用了暴力、胁迫等手段,导致被害人“不能反抗”或“反抗显著困难”。这种严格的要件,在实践中往往成为受害者维权的巨大障碍。许多性侵案件发生在熟人之间,或受害者因恐惧、震惊、醉酒、药物影响等原因,无法进行有效的身体反抗,却因此难以被认定为“强制”,从而导致加害者脱罪。新法将重点从“暴力胁迫”转向了“不同意”,明确列举了多种推定“不同意”的情形,例如被害人处于意识不清、无法反抗的状态,或加害者利用其地位优势、心理弱点等。这无疑扩大了法律的保护范围,理论上降低了受害者的举证难度。
然而,法律条文的修改只是第一步,真正的挑战在于司法实践中的解释与运用。新法虽然列举了推定不同意的情形,但“不同意”本身的内涵仍需在个案中具体判断。例如,在“意识不清”的情况下,如何界定“不清”的程度?在“心理弱点”的利用上,如何避免过度解读和滥用?这些都给司法机关带来了新的解释难题。在日本的司法传统中,对性犯罪的认定历来持谨慎态度,往往强调“疑罪从无”原则,且对受害者的证言要求极高。在这种背景下,即使法律条文有所放宽,司法人员的思维惯性、对证据的严苛要求,仍可能成为新的“无形之墙”。
举例来说,一起典型的“熟人性侵”案件。一名年轻女性在朋友聚会后,因饮酒过量失去意识,被一名男性朋友带走并发生性关系。事后女性报警,但由于无法清晰回忆细节,且没有明显的身体反抗痕迹,旧法下很难认定为“强制性交”。在新法下,理论上可以依据其“意识不清”推定为“不同意性交”。然而,在实际审理中,辩方律师可能会质疑女性是否完全失去意识,或者是否存在某种“默许”的身体语言。如果缺乏其他旁证,如监控录像、目击者证词或DNA等强有力证据,案件的走向仍充满不确定性。司法机关在面对这类案件时,如何在保护受害者权益与保障被告人权利之间取得平衡,将是决定新法成效的关键。这种平衡,不仅考验着法律的严谨性,更考验着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对社会现实的深刻理解。
此外,新法还引入了“性交同意年龄”从13岁上调至16岁,这与国际主流趋势接轨,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力强化。但即便如此,对于那些处于性同意年龄边缘的案件,以及在“不同意”认定上仍存在模糊地带的案件,如何确保司法公正,如何真正让受害者感受到法律的温度,仍是摆在日本司法系统面前的严峻课题。法改正固然是进步,但要真正打破“无罪的壁垒”,还需要司法理念的更新、证据规则的完善以及全社会对“性同意”概念的深刻理解和普遍认同。
2. 司法の『見えない壁』:証拠、証言、そしてジェンダーバイアスが織りなす無罪の螺旋
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的问题,其根源不仅仅在于法律条文的滞后,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司法实践中那道“看不见的墙”。这道墙由证据的匮乏、证言的脆弱性以及根深蒂固的性别偏见共同构建,将许多性侵案件推向无罪的深渊。
首先是立证的困境。性侵案件往往发生在隐蔽的场所,缺乏目击者和直接的物理证据。与盗窃、抢劫等案件不同,性侵案件中,除了DNA证据外,很少有能够直接证明“非自愿”的客观证据。DNA证据虽然关键,但并非所有案件都能提取到,且有时只能证明发生过性关系,而无法证明其是否基于“同意”。防盗摄像头通常只安装在公共场所,很难捕捉到私人空间内的犯罪过程。这就使得受害者的口头证言成为案件的关键。然而,在司法实践中,对受害者的证言往往要求极高,任何细微的矛盾或不确定性都可能被辩方抓住,进而质疑其证言的真实性。
设想一个场景:一名女性在朋友家中被侵犯。事发后她感到极度羞耻和恐惧,花了几天时间才鼓起勇气报警。在警方的询问中,由于心理创伤和记忆模糊,她可能无法清晰地回忆起所有细节,甚至在描述过程中出现一些时间顺序上的偏差。辩方律师会抓住这些“漏洞”,质疑其证言的可信度,甚至暗示受害者在“撒谎”或“夸大事实”。在缺乏其他有力证据的情况下,法官可能会因为“疑点重重”而做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。
其次是二次伤害对证言的影响。受害者在报案后,往往要经历多轮的询问,包括警方、检察官、甚至法庭上的交叉询问。这些过程本身就可能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二次创伤。有些询问方式带有审问意味,甚至暗示受害者“也有过错”,例如询问受害者当晚的衣着、是否饮酒、是否与加害者有暧昧关系等。这种“受害者有罪论”的潜在偏见,使得许多受害者在司法程序中感到被羞辱和不信任,从而影响其提供证言的意愿和能力。一些受害者因不堪重负而选择放弃追究,或者在法庭上表现出退缩和不确定,这反而被视为证言不可信的证据。
最后,也是最深刻的问题,是司法系统内部潜在的性别偏见和刻板印象。尽管现代社会倡导性别平等,但在一些司法人员的潜意识中,可能仍然存在对性侵案件的传统认知,例如认为“女性应该保护自己”、“反抗不激烈就是默许”、“贞洁观念”等。这些偏见并非公开宣扬,但却可能在案件的调查、起诉和审判过程中,以微妙的方式影响着判断。例如,当受害者被指责“穿着暴露”、“深夜外出”时,一些司法人员可能会不自觉地认为受害者“存在过错”,从而降低对加害者的谴责程度。这种“受害者有罪论”或“完美受害者”的期待,使得那些不符合刻板印象的受害者(例如与加害者曾有亲密关系、或者在案发后表现“平静”的受害者)更难获得公正。这种偏见不仅存在于日本,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,都是性侵案件司法实践中难以逾越的障碍。在中国社会,受害者可能还要面对“家丑不可外扬”、“影响家庭和睦”等传统观念的压力,使得她们更难启齿。
司法系统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其内部的“看不见的墙”对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的现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打破这道墙,需要司法人员持续的专业培训,消除性别偏见,以受害者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始终,并积极探索更有效的证据收集和采纳机制。
3. 社会意識の『無意識の共犯』:性教育、メディア、そして沈黙が助長する無罪判決
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的困境,绝非仅仅是法律和司法层面的问题,它深深植根于我们社会的土壤,是社会意识中“无意识的共犯”所共同助长的结果。性教育的缺失、媒体报道的偏差以及普遍存在的“沉默文化”,都在无形中削弱了对性暴力的谴责,助长了加害者的侥幸心理,并让受害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。
首先,性教育的不足与误区是关键症结之一。在日本,以及在中国的许多地区,性教育长期以来都停留在生理卫生层面,对于“性同意”的内涵、尊重他人身体边界、以及如何应对性暴力等方面的教育严重不足。许多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,对性行为的认知更多来源于网络、影视作品或同伴间的八卦,而非科学、健康的引导。这导致了普遍的误解,例如认为“没有明确说不就是同意”、“情侣之间不需要明确同意”、“反抗不激烈就是默许”等。当社会缺乏对“性同意”清晰且普遍的认知时,法律对“不同意”的认定自然会面临巨大的社会阻力。在中国,尽管近年来性教育有所发展,但仍存在内容滞后、师资不足、家长观念保守等问题,使得“性同意”这一现代文明社会的核心理念难以深入人心。
其次,媒体的报道姿态也在无形中扮演了“共犯”的角色。在性暴力事件的报道中,一些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,往往过度渲染案件细节,甚至不自觉地陷入“受害者有罪论”的泥沼。例如,聚焦受害者的穿着打扮、行为举止、甚至过往经历,暗示其“行为不检”或“自找麻烦”。这种报道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,更重要的是,它在公众心中强化了对性侵的刻板印象,使得那些不符合“完美受害者”形象的人(例如,不是深夜独行,而是与熟人聚会;不是奋力反抗,而是因恐惧而僵住)更难被社会所同情和理解。当媒体引导的社会舆论偏向于指责受害者时,司法系统也可能在无形中受到影响,使得法官和检察官在判断时,更容易受到这些偏见的影响。
再者,“沉默的文化”是性暴力问题难以浮出水面的最大阻碍。在东方文化背景下,特别是在中国社会,许多家庭和个人都深受“家丑不可外扬”、“维护家庭和睦”、“面子”等观念的影响。性暴力受害者往往因羞耻感、恐惧、害怕被指责、担心影响名誉或前途而选择沉默。这种沉默不仅让加害者逍遥法外,也使得性暴力问题在社会层面被掩盖,公众对其严重性和普遍性缺乏足够的认知。当受害者选择沉默时,她们就失去了寻求法律帮助和社会支持的机会,也使得性暴力行为得以在阴影中滋生蔓延。这种文化氛围,使得即使有法律保护,受害者也难以鼓起勇气站出来,从而导致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的现象持续存在。
要打破这道“无意识的共犯”之墙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。这包括:推行全面、科学、开放的性教育,从小培养孩子们对“性同意”的理解和尊重;媒体应承担起社会责任,以更专业、更负责任的态度报道性暴力事件,避免二次伤害,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;更重要的是,要打破“沉默文化”,鼓励受害者勇敢发声,并为她们提供足够的社会支持和保护,让她们知道,她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,社会会站在她们身后。
4. 被害者の『声なき叫び』:司法手続きがもたらすセカンドレイプと真実の抑圧
对于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的受害者而言,鼓起勇气向司法机关求助,本应是寻求正义的开端,但讽刺的是,这一过程本身却往往成为一场令人心力交瘁的“二次伤害”,甚至压抑了她们讲述真相的权利。这种“司法程序中的二次强奸”(Second Rape),使得许多受害者在漫长的维权之路上身心俱疲,最终放弃,或即使坚持到底也难以获得公正。
警察的初步询问是受害者接触司法系统的第一步。在这一阶段,受害者通常情绪极度不稳定,可能处于震惊、恐惧、羞耻、愤怒等复杂情绪交织的状态。然而,一些警务人员在缺乏专业心理辅导培训的情况下,可能会以审问犯人的方式对待受害者,反复追问细节,甚至质疑受害者的陈述。例如,询问“你为什么不反抗?”“你当时穿了什么?”“你是不是喝多了?”“你和加害者之间有没有什么特殊关系?”等等。这些问题,不仅让受害者感到不被信任,甚至会让他们觉得自己的不幸是咎由自取。这种缺乏同理心的询问,使得受害者在讲述创伤经历时,如同再次被撕开伤口,极大地打击了她们的报案积极性,甚至导致她们在后续的调查中产生抵触情绪,影响证言的连贯性和完整性。
接下来是检察官的审查和起诉阶段。检察官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评估,决定是否提起公诉。在这个过程中,受害者可能需要再次回忆并陈述案件经过,接受检察官的询问。如果检察官对案件的证据链或受害者的证言存在疑虑,可能会要求受害者补充更多细节,甚至暗示如果证据不足,案件可能无法起诉。这种压力,对于已经身心俱疲的受害者来说,无疑是雪上加霜。她们会感受到司法系统对她们的怀疑,而非支持,从而更加难以坚持下去。
最残酷的考验莫过于法庭审理阶段。在法庭上,受害者作为证人,将直接面对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交叉询问。辩护律师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利益,往往会采取各种策略,质疑受害者的证言,攻击其品格,甚至暗示受害者是为了某种目的而“诬告”。例如,辩方律师可能会详细询问受害者在案发前后的每一个细节,试图找出矛盾点;或者播放受害者在案发前的社交媒体内容,暗示其“行为开放”;甚至直接质疑受害者的记忆力、精神状态,乃至其道德品质。这种公开的、带有攻击性的质疑,对受害者来说是极大的精神折磨,如同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剥光衣服,所有的隐私和痛苦都被摊开,遭受二次羞辱。许多受害者在法庭上因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崩溃,甚至无法继续作证,这反而可能被法官误解为证言不实。
为了避免这种“二次伤害”,并确保受害者能够安心地讲述真相,司法系统必须进行深刻的改革。首先,要加强对司法人员(包括警察、检察官、法官)的专业培训,让他们掌握创伤知情护理(Trauma-Informed Care)的原则,以同理心对待受害者。其次,应建立更完善的受害者支持体系。这包括: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创伤辅导,帮助受害者缓解心理压力;设立专门的受害者支持机构,提供法律咨询、陪同报案、法庭陪护等服务;在询问和审讯过程中,允许受害者有支持人员陪同,并采用更人性化的询问方式,例如录像询问,避免反复陈述。在中国,一些地方也在探索建立“一站式”性侵案件处理中心,将医疗检查、心理咨询、法律援助等服务整合,以减少受害者的奔波和二次伤害。只有当受害者感受到司法系统的关怀和支持,她们才能真正地发出“声なき叫び”,让真相得以呈现,让正义得以伸张。
5. 国際比較から学ぶ『同意』の再定義:諸外国の性犯罪法制と日本の未来
要深刻理解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这一问题,并寻求解决方案,我们不妨放眼国际,审视其他国家在性犯罪法制和司法实践上的先进经验。许多国家已经超越了日本旧法中对“暴力胁迫”的强调,转而采纳了以“明示同意”为核心的立法理念,即“Yes means Yes”(同意即同意)原则,这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。
以瑞典为例,2018年其通过了新的性犯罪法案,明确规定任何性行为都必须基于“明确的同意”。这意味着,如果一个人没有主动、明确地表达同意,那么任何性接触都被视为违法。法律不再要求受害者证明自己曾反抗,也不要求证明加害者使用了暴力或威胁。只要没有明确的“是”,就视为“不”。这一原则大大降低了受害者的举证难度,将证明责任更多地放在了加害者一方,即加害者需要证明自己获得了对方的明确同意。这一改革使得瑞典的性犯罪定罪率显著提高,有效地保护了受害者。
德国也在2016年修订了性犯罪法,引入了“不即不”(No means No)原则。虽然不如瑞典的“Yes means Yes”那么激进,但它也明确规定,只要受害者表达了“不”的意愿(无论言语还是行为),即使没有反抗,也构成性犯罪。这同样拓宽了性侵犯的认定范围,使得那些因恐惧、震惊而无法反抗的受害者也能得到法律的保护。此外,德国法律还强调了“情境同意”的重要性,即一次同意不代表永久同意,对某种行为的同意不代表对所有行为的同意。
这些国家的经验,为日本,乃至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,提供了重要的启示:
回到日本的“不同意性交等罪”改革,虽然它朝着“明示同意”的方向迈进了一步,但仍未完全达到瑞典等国的明确程度。日本新法列举了推定“不同意”的情形,但最终仍需法官在个案中进行判断,这仍然留下了模糊空间。要彻底解决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的困境,日本的未来改革方向可以借鉴以下几点:
1. 进一步明确“同意”的定义: 考虑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“同意必须是自由、自愿、明确的,且随时可撤销的”。
2. 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: 最高法院应发布详细的司法解释,并通过典型案例指导下级法院如何准确适用新法,特别是如何认定“不同意”的情形。
3. 强化司法人员培训: 对所有涉及性犯罪案件的司法人员进行强制性、持续性的专业培训,包括性同意概念、创伤知情护理、性别平等意识等。
4. 完善受害者支持系统: 效仿国际先进经验,建立更完善的受害者一站式服务中心,提供全面的法律、医疗和心理支持。
5. 深化全社会性教育: 推动性教育改革,将“性同意”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对性行为的认知和观念。
中国的性犯罪立法,目前也主要侧重于暴力、胁迫等要件。虽然司法实践中对“违背妇女意愿”有更宽泛的解释,但与“明示同意”原则仍有距离。国际经验表明,只有当法律、司法和社会意识形成合力,共同推动对“性同意”的重新定义和普遍尊重,才能真正打破性侵案件的“无罪之壁”,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正义,让“同意ない性行為 なぜ無罪続く”成为历史。